经教练组讨论并通过------球队纪律
1、积极保证长期到场参加比赛队员的利益,保证其首发及45-60分钟以上的上场时间。
2、对不能长期参加比赛的队员,到场后只能示情况按排,不保证一定上场。(上场时间20-45分钟)。
3、对于迟到队员,到场后,在有队员愿意下场的情况下,替补出场。教练组不主动进行安排。
4、从下周开始,连续3周不参加球队活动的并且不向领队及队长请假者,开除出队。
5、无论新老队员应积极参与比赛,保证每周五8点前,就这周比赛通知,是否到场及请假进行回帖,球队将逐渐取消由领队自己发短信通知队员的做法。
6、对参加试训的新队员,试训时间为一个月,根据其表现,教练组进行综合评定,确认是否留用。
7、对外地长住人员,另行安排。
8、上、下半场比赛开始前5-10分钟由队长召开全体球队赛前小会,安排好每个上场球员的位置、各自的职责和下半场的替换人员,每个球员都要无条件服从队长安排。
[ 本帖最后由 兰迪 于 2007-4-6 08:52 编辑 ]